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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终南”跨文化讲坛第130期“康德伦理学中的实在论与建构主义”成功举办

时间:2026-04-18 12:05访问量:

(通讯员 田昶奇)4月17日下午,西电永利yl23411“论道终南”跨文化讲坛第130期在长安校区会议中心101会议室举办。本次嘉宾为厦门大学哲学系张会永教授,题目为“康德伦理学中的实在论与建构主义”。讲座由永利yl23411经理石福祁教授主持,来自校内外的30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张会永教授的讲座聚焦当前对康德伦理学的建构主义和道德实在论两种解读模式之争。他认为,虽然两种解读模式各有文本支持,因而双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二者的不少争论是“错位”的,即混淆了康德伦理学的元伦理学层面和规范伦理学层面。基于此,张会永教授提出对建构主义与实在论解读进行定位来澄清这种混淆,即把康德伦理学在元伦理学层面看作是实在论,在规范伦理学层面看作是建构主义,这就使这种“错位”得以澄清,二者的争论也会得到解决。

张会永教授梳理了建构主义和实在论两种解读脉络。自罗尔斯1980年发表论文《道德理论中的康德式建构主义》,康德伦理学的建构主义解读模式逐渐盛行,但与之相对,以内格尔、盖耶尔等人为代表的实在论解读模式也在当下流行。张教授介绍完二者的争执点后,给出两个评价:第一,建构主义还是实在论都存在多种版本,这使得建构主义者和实在论者的争论体现在哪个层面,并不清晰;第二,建构主义与实在论二者关系复杂,界限模糊,因而无法确定它们的争论抓住了康德伦理学的核心议题。张教授进而提出自己的解读策略,元伦理学层面的实在论与规范伦理学层面的建构主义,这样可以澄清二者的争论。

张会永教授把康德元伦理学层面的实在论称为自由实在论。自由实在论有两种竞争性理论,主张道德法则存在于“事物的本性”的法则实在论,以及主张人性价值是道德法则的根据的价值实在论。这两种实在论各有缺陷。法则实在论有四大缺陷:第一,重回独断论;第二,难以抵御麦凯的古怪性质疑;第三,无力解释动机无力情形;第四,暗含价值实在论作为前提。价值实在论的缺陷在于求助科斯嘉德“价值赋予”论证模式,从而导向建构主义立场。相比之下,自由实在论可以规避这些缺陷,并具备有效的文本支撑,因此自由实在论的优势更加明显。

至于规范伦理学层面,张会永教授借鉴罗尔斯的规范建构主义进行解读。罗尔斯虽然批评和回避了实在论解读,但焦点不在于元伦理学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层面,而在于把康德伦理学看作一种规范伦理学,即关于道德规范和道德责任的产生及运用的理论。这种解读路径有三大优势:第一,回应针对定言命令的空洞性质疑;第二,与作为基础的实在论相互支撑;第三,避免元伦理学的建构主义遭受的“循环”和“寄生”的指责。

张会永教授最后指出,自己的解读把康德伦理学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层面,能对康德伦理学提出一种更加整全的理解。当代有学者把康德伦理学划分为先验层面和经验层面,张教授认为把这种划分称为元伦理学层面和规范伦理学层面更为可取。

在互动环节,现场师生与张会永教授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张教授对相关论题做了进一步深化。针对康德对自由实在性的证明,张教授梳理了《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的相关文本。在前者,康德论述了自然主义立场不是看待世界的唯一视角,还可以从自由视角看待人类,从而解释道德何以可能;在后者,康德对自由做了演绎,确证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针对自由实在论的定位,张教授区分了使真实在论、基础实在论和关系实在论。使真实在论讨论直接使行动为善或为恶的根据,自由实在论与之截然不同,但它能被归为基础实在论或关系实在论。针对康德伦理学与AI伦理的关系,张教授认为AI伦理讨论的道德嵌入理论,可以甚至应当嵌入康德的道德理论,如果AI技术发展得足够强,我们完全可以把AI视为目的王国的成员。

最后,石福祁教授代表永利yl23411师生对张会永教授这场深刻而精彩的讲座表示了感谢。同学们表示,此次讲座收获颇丰。